五百九十三章 高等检察厅(1 / 2)
韩国的高等检察厅大致相当于华夏的省级人民检察院。
高等检察厅无犯罪侦查权,仅有权对地方检察厅和支厅作出的免予起诉决定和被害者不服而提出控告的案件,判断其决定的正确性。
如果二级检察官判断上诉案件不正确或不合适,可以向地方检察厅、支厅发出再侦查或提出起诉等命令。
总结来说,二级检察官手中有两项巨大权利。
1、辖区内下属检察官做出不予起诉的案件,必须得到二级检察官的批准。
2、被害者提出上诉的案件,由二级检察官判断是否让下属检察官要再侦查。
从权利分配上来看,二级检察官是基层案件的决策者,而三级、四级检察官是执行者。当然一级检察官和大检察厅地位超然,不包括在这个体制内。
仅从司法解释上看,二级检察官权利滔天。可在实际操作中,却不尽然。
检方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在侦查阶段一起案件只有一次上诉机会。
也就是说二级检察官只有一次驳回下属检察官做出决定的权利。如果下属检察官一意孤行,二级检察官也不能再次阻止,案件只能移交法院审判。
此举意在维护检察官办案的相对独立性,可也弱化了二级检察官的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下属检察官不给二级检察官面子,他们啥都不是。
能否压住下属检察官,树立权威并掌握更大权利,完全看个人能力。
这才是二级检察官关注的重点。
至于其它内部竞争的重要性则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听完韩忠磊的详细介绍,金允浩才知道自己今后的工作重点。
首尔高等检察厅管辖首尔和京畿道的3个地检厅以及6个支厅。
而金允浩隶属民事部掌管民事土地纠纷案。
也就是说,这9个单位负责土地纠纷案的检察官都归金允浩管辖。
因为检察官人手紧缺并存在兼职情况。因此下属检察官人数并不固定。
金允浩手下大约管辖10名检察官,上下有2个名额的浮动。
如何将这10名检察官收拾的服服帖帖,是金允浩的工作重点。
当然。韩忠磊不建议金允浩操之过急。
因为二级检察官流动性很小,任职时间相对较长。不急于一时。
可惜对于这个建议,金允浩却充耳不闻。
他可不是来长期享清福来的。
慢慢收服下属检察官?
他可没那个时间和耐心!
许是看出金允浩的不以为意,韩忠磊换上一副慎重的表情,十分严肃道:“听我一句劝,千万不能操之过急,否则会招惹大麻烦!
你掌管的民事土地纠纷案,十分敏感,很容易牵扯到大人物。
如果一头硬扎进去乱来。就很可能触碰某些大人物的利益。
得罪了那些大人物,你以后就别指望升迁了。
严重的话,职位不保!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我们这些二级检察官的为官之道,谨记!”
道理没错,真实情况的确如此。
可是这种为官之道对于金允浩却不适用。
因为哪怕他夹起尾巴做人,迎合那些人,他的敌人也不会放过自己。
他们的目的太明确不过了,就是要将金允浩长时间囚困在高等检察厅。
因此,得罪或者不得罪的大人物。结果都一样。
如此一来,还不如随心所欲的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
当然,前期的妥协还是要做的。因为他需要时间摸清楚情况。
………
韩忠磊对于自家跟金允浩的关系十分看重,真心实意的建议道:“如果可能,你最好尝试更换工作内容,因为民事土地纠纷案太敏感,还是推脱掉的好。”
金允浩尴尬道:“这个还真不好推脱,因为是我主动要求的。”
韩忠磊一愣:“这…”
金允浩再次语出惊人:“谢谢你为我介绍这么多,可这我不会换工作。”
韩忠磊怎么都想不通,金允浩为了执意如此。
他知道金允浩涉足房地产行业,跟所在的岗位有关。
可作为二级检察官威慑力还是很大的。不见得非要亲自冒险掌管这类敏感工作。金允浩能混的风生水起,也应该知道这其中的忌讳和得失。
像朴国权一样。韩忠磊也想不通、猜不透金允浩这样做的目的。
金允浩这么做当然有他的计划和目的。
他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太多,于是转移话题道:“今晚有时间?想请你和你的检察官团队吃个饭。大家今后就要在一起共事,相互认识下。”
韩忠磊压下心中的不解,笑着点头答应:“好。”
韩忠磊算不上什么大人物,但在首尔高等检察官任职三年,称得上老油条或者是万事通。与其打好关系,十分必要,能避免发生很多低级错误。
另外,金允浩也考虑让申东海他们多接触一下同事,方便打探消息。
要知道每名检察官都有四名属官,这些人才是人数最多的群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