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樱花的约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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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聂牧谣被不知名的鸟鸣声唤醒,那声音清脆而悠远,睁开惺忪朦胧的睡眼,窗纸上有被轻风摇曳树枝的剪影,阳光从缝隙处静怡的流淌进来,充满在房间每一处角落。

聂牧谣从床上下来,阳光仿佛失去了温度,即便照射在身上,依旧有一种淡淡的幽冷,闭目呼吸,并没有初春将至的气息。

揉了揉太阳穴,稍微减缓昨夜宿醉的微痛。

昨夜……

聂牧谣努力去回想,顾洛雪做了一桌的菜,虽不及流杯楼的珍馐百味,但每一道都别有滋味,特别是那道乌石甜糟,粘稠的丝丝入喉,让她品出好似熟悉的味道,或许自己曾经也吃过,只是现在已记不起来。

最难风雨故人来。

兴许是见到羽生白哉的缘故,秦无衣昨夜好像特别高兴,和席上每一个人推杯换盏,原本以为最先倒下的会是顾洛雪,可怎么也没想到,不胜酒力的却是羽生白哉。

一坛酒还没见底就已跌跌撞撞,举着白凤汤里的鸡腿,给众人跳着他家乡的神乐舞,很难相信,这样有趣的人,刀法却是那样霸道无匹,大家被他滑稽的舞姿笑的前仰后合,最后他在扑通一声中醉倒不起。

第二个醉倒的是顾洛雪,即便是酒醉,她还是那样乖巧,趴在桌上,温顺的如同一只熟睡的小猫。

聂牧谣记得好像是第六坛酒,她的意识和动作开始变的迟缓,最后模糊的视线里,秦无衣一人独酌,酒碗总是斟满然后一饮而尽,接着是下一碗。

这让聂牧谣想起五年前,最后一次见到秦无衣时,他也是这样豪饮,有心事的人总是不容易喝醉,聂牧谣有些害怕,害怕他又像上次一样突然消失。

窗外飘进米食蒸熟的淡香,勾人食欲,轻而易举就打断聂牧谣的思绪,披上狐裘走出门去,刚抬头就错愕的愣住,庭院里挂满了丝被,五颜六色在风中轻盈的飘舞,一眼望去如同招展的船帆。

沿着丝被下摆滴在地上水珠,汇聚在一起,形成无数条蜿蜒的水流,向低洼的水渠方向流淌,轻哼的声调也是从那个方向传来,奇异的曲调,洋溢着异邦风情。

聂牧谣穿过一层层丝被,循着声音走过去,她看见了坐在石阶上的羽生白哉,还是昨天那身青色的直垂,只不过外面穿着婢女的围裙,面前木盆里,浸泡在水中还未洗涤的丝被高高摞起。

羽生白哉一边轻哼一边埋头清洗,好像任何东西只要到他手里,都会让他全神贯注。

聂牧谣诧异了半天:“你在干什么?”

顾洛雪从旁边飘摆的床被中探出头:“他一大早起来,就把宅子里所有不用的床被全洗了,我闲着没事就帮忙晾晒。”

羽生白哉抬起头,用手抹去额头的细汗,皂角的泡沫沾染在他脸上,阳光照射在上面,折射出五光十色的光芒,亦如挂在他嘴角的微笑,明亮而灿烂。

“等等。”

羽生白哉跑向厨房,回来时双手托着的瓷盘中摆放着精致的饭团,像一件经过精雕细琢的饰品,混杂在米中的各色菜末和咸肉丁,让饭团的颜色不再单调,外面裹着薄薄的胡瓜片。

“我家乡不像中原地大物博,所以每个人对食物都极其珍惜,即便是寻常的米食也会精心去烹制。”羽生白哉将饭团递到她们面前,微笑中透着期待。“尝尝我的手艺。”

顾洛雪和聂牧谣各自尝了一块,对视的目光中溢出惊艳,米食的柔软与菜末的清香融汇在一起,咸肉丁恰到好处调和了饭团口感的寡淡,最后胡瓜清脆香甜的味道,刚好化解了油腻。

没想到,米食竟然能被做出这样的味道。

羽生白哉似乎很满意她们现在的表情,重新坐回到石阶上,继续埋头清洗木盆里的丝被。

聂牧谣目光落在他那双手上,多少有些惊讶,那双手好像具有某种魔力,不管是拿刀还是其他东西,他都会用这双手做到无可挑剔的极致。

聂牧谣极力掩饰自己的吃惊:“谁让你做这些的?”

“秦无衣。”

“他?”

“他说没钱还你就得多做事。”

聂牧谣突然有些可怜他,还带着少许帮凶的自责,感觉自己在羽生白哉充满阳光的笑容中,显得和秦无衣一样卑劣阴暗。

看着眼前这个率直的男人,聂牧谣忽然有了一丝好奇,坐在旁边的石凳上,脚踝从狐裘中裸露出来,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妖媚。

“你入唐八年,想家吗?”

羽生白哉点头。

聂牧谣问:“给我说说你家乡是什么样的。”

羽生白哉缓缓抬起头,明亮的双眸中荡起思乡的惆怅,双手撑在身后仰望远方,或许那就是他家乡的方向。

“在东瀛的西南,有一处被人们称之为“诸神故乡”的地方,那里便是我的家乡,我还记得屋前有高耸的旗杆,下面装上风车,旗杆的最顶处悬挂着五色鲤鱼幡,在风中飘舞着身姿。”羽生白哉娓娓道来,思绪如同他声音一样绵长,“最热闹的时候在每年的四月,人们抬着神轿,载歌载舞前往神社祭祀,沿途的街道两边是盛开的樱花……”

羽生白哉的回忆在她们脑海中勾画出绚丽的画面,樱花洁白的花瓣包裹着点点的娇红,沐浴在晴日的光芒里,微风轻抚时,花瓣随之起舞,白色的花浪漫天纷飞,芳香似梦。

“人们喜欢樱花不是因为她的绚烂多姿,而是她凋谢时的宁静和素雅。”聂牧谣又看到他眼神中那份坚韧,他带着微笑继续说,“即便生命只有一瞬,也要绽放出最耀眼的光华。”

聂牧谣听的有些入神:“有机会真想去看看。”

羽生白哉想起昨晚秦无衣的托负,淡淡一笑:“会有机会的。”

顾洛雪坐到他身边,来回张望四周后,一脸鬼精问:“你知道秦大哥是做什么的吗?”

比起绚丽的樱花和异域风情,她更想知道一些关于秦无衣的事,留在秦无衣身边越久,这个疑惑越让她好奇,可惜聂牧谣遗忘了过去,现在终于遇上一个与秦无衣有生死交情的人。

“不知道。”羽生白哉笑道,神情依旧真诚,不会让任何去质疑他所说的话。

“怎么会不知道呢?”顾洛雪好生失望,不过发现每一个能成为秦无衣朋友的人,好像都不会去在乎他的身份。

聂牧谣好似也想知道:“我认识他多年,从未听他提及过你,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羽生白哉摇头:“不能说。”

聂牧谣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跟他一个德性,什么事都藏着掖着。”

“我答应过他的事,绝不食言。”羽生白哉回答干脆。

顾洛雪抿嘴眨了眨眼睛,笑嘻嘻问:“守信是对的,我们不逼问你,可你总能告诉我们,什么原因能让你和秦大哥成为朋友吧?”

羽生白哉想了想,兴许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会让他违背承诺,当着她们两人面取下腰带,拉开青色直垂的那刻,裸露的胸膛上,一道从左肩斜斜划向右腰的伤痕赫然呈现在她们眼前。

聂牧谣和顾洛雪同时辨认出,那曾是一处深可见骨的刀伤,如今即便痊愈也留下深刻的印记。

顾洛雪眼睛一亮:“我知道了,秦大哥救过你,难怪你们能成为生死之交。”

“不。”羽生白哉还是摇头,停顿了少许,才面带微笑回答,“这一刀是他留在我身上的。”

……

顾洛雪和聂牧谣面面相觑,这一刀的深浅足以要了他的命,可羽生白哉提到秦无衣时,脸上既无厌恶也没有憎恨,更多的只有崇敬。

聂牧谣惊讶不已:“你,你把一个差点要了你命的人当朋友?!”

“朋友贵在交心,而不是虚伪的阿谀奉承,言不由衷不是朋友所为,所以我恳请他全力以赴。”羽生白哉质朴的脸上泛起骄傲,手掌的边缘沿着伤痕慢慢滑动,“这是他对朋友的尊重。”

聂牧谣错愕的微微张开嘴:“你和他之间有过一场对决,结果你被他重伤。”

“可惜,他并没有全力以赴。”羽生白哉苦笑。“他甚至连刀都没有拔,或许早在对决开始的刹那,他已经知道会是怎样的结果,所以,所以我和他约定……”

“约定你们还有一战,等到那时,他,他会拔刀!”聂牧谣猜到秦无衣不肯去兑现的约定。

羽生白哉点头:“上次一战过去已经六年,我一直苦练刀法,就是为了等待重新与他对决的那一天。”

顾洛雪惊讶的捂住嘴,她亲眼见过羽生白哉的刀势,一刀断剑何等霸道,若是敌手,昨晚她与聂牧谣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那是她见过最快的刀,迄今为止,她想不出任何一个人能接住羽生白哉的刀。

但这样厉害的人居然会败给秦无衣,而且还是没有拔刀的秦无衣,顾洛雪回想起秦无衣刺伤宋宸的动作,虽然同样也快,但毕竟对手只是一名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所以除了惊讶外,并没有太多在意。

顾洛雪忽然想起秦无衣那把被铁汁浇铸的刀,愈发好奇那个总是藏着心事,嘴里没有半句实话的男人,在他拔出刀的那刻又会是怎么的一个人。

顾洛雪偏头看了一眼他胸口的伤痕:“你,你就不怕死在他刀下?”

“人的一生犹如樱花般短暂,所以活着的时候也要像樱花那样灿烂。”羽生白哉扬起的笑意和他声音一样充满了热血,“哪怕只是一瞬,我也要在最辉煌的那刻凋零。”

聂牧谣想到了他描述中的樱花,在羽生白哉胸口的伤痕中变成绚丽而短暂盛开,她仿佛看见了樱花凋谢的刹那,漫天飞舞的洁白花瓣犹如承载了他的忠勇、信义和荣耀。

樱花在最美的那刻凋谢,而武士最无上的荣光,同样也是生命之花凋谢时的死亡。

分不清是他胸口的伤痕太刺眼,还是想到樱花凋谢时的悲凉,聂牧谣突然莫名的厌恶樱花,抓起身旁晾晒好的丝被,重重扔到木盆里,水花溅落在羽生白哉的脸上,浇灭了他豪气干云的热血。

“什么不好约,约着去送命。”聂牧谣脸色阴沉,不像那个名满长安的花魁,更像刻薄恶毒的怨妇,“欠我的钱没还清之前,你的命是老娘的,想死也得老娘同意。”

顾洛雪咂舌,往旁边移了移,生怕被聂牧谣迁怒,胳膊肘拐了拐他:“你还是好好洗衣做饭吧,我估计你和秦大哥的约定是没办法兑现了。”

羽生白哉或许是被聂牧谣发火的样子吓到,一脸懵懂坐回到木盆边,委屈的样子就像是聂牧谣买回来的奴仆。

聂牧谣越想越不解气,冲着顾洛雪说:“去看看那个死人起来没,大中午了还在挺尸。”

“我去过了,秦大哥房间没人。”

羽生白哉:“他一大早就走了。”

“走,走了?” 聂牧谣一惊,赤脚站在地上,狐裘滑落在地,寒风透进单薄的衣衫,刺骨的冰冷却不及内心的失落,想起昨晚秦无衣的举动,生怕自己猜对,他又一次不辞而别,怯生生问,“有,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说是晚一些。”羽生白哉一边搓洗一边答道,“他想让顾娘晚上做清蒸花蟹,所以出去买点新鲜的蟹,不过我看见他出门时,手里拿着一幅刚写完的字。”

“写的什么?”

羽生白哉摊摊手:“没看见。”

聂牧谣心里暗暗松口气,刚坐回石凳就感觉不对劲,秦无衣并不是贪图口腹之欲的人,何况以他的懒散,即便真想吃也不会自己去买,更何况没有人会拿着字画去买蟹。

秦无衣应该是去见一个人,一个他甚至都不能告诉身边朋友的人。

【2】

落日的余辉消失在城垣外的那刻,钟楼上的老吏挥动木锤敲响皮鼓,激荡的鼓声犹如落入水池的石子,荡起一圈圈涟漪,向城内四周扩散而去。

像是在催促这黄昏的阳光离开这座喧嚣的城市,当最后一声钟鼓传来,行色匆忙的路人纷纷加快了脚步,都想赶在宵禁前回到家。

严鄂不急,因为稍微快丁点,那身抖动的赘肉就会让他不停的喘息,何况他已经看见自己的家,升起的袅袅炊烟让他有一种莫名的踏实。

蹲在门外剥羊皮的女人,满手是污秽的血渍,没有打理的头发随意盘起,略微变形的身材远不及歌坊那些小娘子婀娜多姿,松弛的脸上永远看不到情趣,更多的只有抱怨,无时无刻的抱怨。

在外面威风八面的严老狗,在这个女人的嘴里,好似永远都是一无是处的懒汉,但严鄂喜欢听到她的抱怨,感觉无比的真实,至少比起歌坊那些妖艳绝伦的女子,她不会叫自己令丞,而是严郎。

严老狗也好,严令丞也罢,只不过是那些人阿谀奉承的称呼,他们怕自己但从来没有在乎过自己,歌坊里的莺莺燕燕总是想方设法把自己夜留香闺,贪图的不过是自己出手阔绰的赏钱,所以一觉起来严鄂总是记不住她们的名字,甚至会忘记她们闭月羞花的长相。

总是迫不及待想回到这里,见到面前这个叫六娘的女人,当然,还有待会从屋里跑出,一边喊着阿耶,一边缠着自己要抱的孩童。

五年前自己还孤身一人,五年后这个抠门小气的女人已为他在长安城置办了一座矮院,还生下一个大胖小子,虽不富贵但也还殷实。

“怎么才回来?”女人看见了严鄂,习惯的抱怨总是从这一句开始。

严鄂没有了在西市的嚣张跋扈,也没了在歌坊的风流好色,像晚归被训斥的孩子:“去草市沽了一壶酒。”

“家里来了客,还给你备了礼,在院里等了大半晌。”六娘在围裙上擦拭血污,接过酒壶把严鄂往院里推,“赶紧去招待,别怠慢的客人。”

严鄂一愣,自己喜静才在远离闹市的归义坊置业,西市署的同僚知道自己好恶,从来不敢登门拜访,更不可能是歌坊的妖精,不然六娘在门口已经抓烂自己的脸,寻思了半天,也想不出客人会是谁。

严鄂走到后院,亲手做的木马在风中轻轻晃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地上摆放的是纸鸢骨架,等蒙上薄纸待到春暖花开,他答应带小儿去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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