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在车里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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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23章 什么鬼要求

南乡警所,门庭若市,一片热闹。

市局和缉毒大队都派了大量人手过来。

罗旭刚到,立马有一大堆人迎了过来。

加上他手上戴着铐子,不知道的是还以为是抓到了什么重犯。

没办法,不管是从现场缴获的毒品还是伤亡人数来评断,这个案子都算得上重特大刑事案件。

如今杨晨还在医院里昏迷不醒,作为唯一的目击者,罗旭完全有资格享受这个待遇。

一群人把他请进了一个大型会议室,然后由他们早就商议好推出的一名缉毒干警首先对罗旭展开问话。

问的问题不外乎除了现场的死者之外,罗旭还有没有碰到其他的毒贩,还有这群毒贩的交易对象是谁等等……

罗旭跟闫东海无亲无故还有仇,根本不带丝毫愧疚的把他卖了个一干二净。

缉毒干警立马把这个情况汇报了上去……

接着,由南乡警所的所长刘远源对罗旭展开问话。

这次问的主要问题是关于罗旭是如何枪杀三个毒贩的?

这个过程非常简单,罗旭三言两语便说清楚了。

刘远源听完后点了点头:“首先,我很感谢你的见义勇为,但是毕竟是三条人命,我们没有权力去判定你的行为是否合法,加上你还是另一起案子被举报的当事人,所以,按照规定,我们只能够暂时把你拘留在所里,希望你理解一下!”

“我理解,我理解!”罗旭毫不犹豫道,他本来要的就是这么个效果。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名干警匆匆进来,附在刘远源的耳边说了几句什么。

刘远源点了点头,走了出去,回到了办公室,一个年约五旬,个子不高,头发花白,但是显得很精神,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男人端坐在他的办公桌对面。

看到他之后站了起来,不卑不亢的掏出了一张名片:“你好,鄙人宋文昌,专门协助罗旭先生处理一切法律相关的事务,冒昧的问一下,我的当事人犯了什么罪?”

刘远源看了看名片,再看看宋文昌,不禁暗自心惊。

因为他对宋文昌的威名可谓如雷贯耳,此人纵横律师界数十年,从未有过败绩,被誉为让他们公检法三个机关最头痛的人物。

哪怕他没有亲自跟对方打过交道,也对于对方的事迹耳熟能详。

于是客气的回道:“宋律师,罗旭先生因为在协助我所里的同事制服三名持枪毒贩的过程中一时疏忽导致三名持枪毒贩死亡,可能涉嫌误杀罪或者防卫过当,所以我们才把他请了回来协助调查!”

“防卫过当?”宋文昌一脸讶然,语气稍缓道:“能不能麻烦你把具体情况跟我说一下!”

刘远源点了点头,然后娓娓道来。

宋文昌听完之后,脸色沉了下来:“刘所,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你们的不对了。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罗旭在贵所警员遭受生命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击毙了持枪行凶的毒贩,如果这还不算见义勇为?那什么才算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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