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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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古典音乐类的杂志,《音乐之声》虽然是业内佼佼者,但是相比于一些新闻报刊来说,确实是销量平平。但是令他们惊讶的是,半个月前他们的那期杂志竟然销量翻了一番!

经过高层会议,陡增的销量大家普遍认为可能与谭老的那场音乐会有关,尤其可能……与那个在封面上露了点脸的青年有关。于是就有了眼前这一幕:《音乐之声》通过郑未乔邀请戚暮进行专访。

李玫今年三十好几,早已过了花痴的年纪,但她还是忍不住地多看了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好几眼。

她大概是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年轻人能够让他们的杂志销量翻倍。“小郑你别太客气了啊!你们能来我才要谢谢你呢!诶小陈,你快带着人去化点妆,等会儿要拍照呢!”

戚暮礼节十足地跟着那名叫小陈的年轻人先行离开,接着便是忙个不停地采访、摄像。

以前戚暮在巴黎参加蒂博小提琴国际比赛时,虽然只是获得了第二名的成绩,却也得到了不少采访的机会。所以同样流程的事情,他做得周到细致,一点都没让郑未乔操心。

等到一个多小时的采访结束后,戚暮有礼貌地与编辑室里的所有人笑着道别,一向高冷的《音乐之声》编辑们还愣愣地没有回过神来,更有甚者还拿着手机仍旧在拍照,讪讪地自言自语道:“……这就走了?!我还没拍几张照呢!我正和在娱乐杂志当编辑的老同学说我们古典音乐界也是有帅哥的,这照片还没发呢,人怎么就走了?!!!”

编辑室里传来一阵哀嚎声。

耳力顶尖的戚暮听着那叫喊的声音,无奈地勾唇一笑,还没再多想,便听郑未乔感慨万分地说道:“唉小七啊,没想到你今天表现这么好,这才一个多小时……咱们就结束了?我还以为你不大熟悉这种地方,要和大家打好关系才特意买了黑天鹅的蛋糕……”

郑未乔说着说着就没了声音,戚暮正诧异地转首向他看去,只见他惋惜地摇摇头,推了推鼻梁上的银丝镜架,叹气道:“唉,早知道你和大家能相处得这么好……我就不浪费这个钱了啊!”

戚暮:“……”

戚暮真是不知道是哭是笑,但他还是非常感谢郑未乔给自己带来这次机会的。虽然是《音乐之声》主动邀请自己,可毕竟是郑未乔花时间精力来打通关系、安排妥当,这让他非常感激。

“郑哥,我真的很感谢你这段日子帮我这么多。”

戚暮这话一落地,郑未乔倏地一愣,他有些诧异地转头看向戚暮。

只见在停车场较为昏暗的光线下,青年正微笑着望着他,好看的面容也稍稍因黯淡的光线而看不清晰。只听戚暮笑着说道:“这段时间你挺忙的,要不下个月你带着嫂子一起来我的公寓吧,我做点菜大家尝尝。”

戚暮不是那种矫情的人,他自然知道郑未乔不会希望自己拒绝他的好意,更不会要他刻意地感谢,于是他便换了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谢意。

不出戚暮所料,听了这话,郑未乔脸上紧绷着的神情一下子舒缓许多。他按着车钥匙开了汽车自动锁,等到两人上车后,他一边给自己系着安全带,一边道:“小七你还真是长大了啊,刚开始听你说什么感谢我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又要送我什么东西了呢。”

戚暮闻言真是哭笑不得。

他自然知道郑未乔指的是当年他为原主介绍了几份工作后,原主一时兴起,直接将那把仿制的斯式琴扔给了他,还美名其曰:这是你给我介绍工作的谢礼,余款就不用还了啊。

戚暮都能想到,当时的郑未乔肯定气得是脑袋冒烟。他的好心好意在原主的眼中还需要用金钱来衡量,这任谁都会觉得心寒吧。

郑未乔一边发动着车子,一边抬首看向前方,说:“请我和你嫂子吃饭可以,不过小七啊,你得换个时间了。下个月的话你可能没有时间,等到过年的时候你可以来我家吃饭,你嫂子亲自给你下厨。”

戚暮正低头将安全带扣上,忽然听到这话,他讶异地抬首看向郑未乔,问道:“下个月我没有时间?郑哥,怎么我有没有时间倒是你先知道了?”语气间带着一丝笑意,戚暮姣好的眸子也笑弯。

郑未乔语气肯定地说:“我当然知道你没时间了啊,因为我马上就要告诉你……港城下个月将会有一场盛大的古典音乐节,一共开展两周的时间,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盐湖城交响乐团等等,好几个世界著名乐团都会去呢。”

郑未乔的话让戚暮惊讶地瞪大了双眸,只听郑未乔还在继续说着:“除了这些知名乐团外,乌克兰的著名钢琴家斯威特·谢里、美国的小提琴大师克劳德·波特,还有不少优秀的古典音乐大师会到场。我是得陪你嫂子在b市、不能过去了,但是你倒是可以去一趟。”

这些名字,让戚暮的神情越来越惊讶,到最后他已经到了惊喜的程度,忍不住问道:“竟然还有这样一个音乐节?我之前都没有听说过啊!”

郑未乔也是笑着说道:“好像据说是宣传那边出了点问题,要等到几天后才准备进行大规模的宣传的。我有一个朋友就在港城,所以就知道了。虽然我不能陪你去了,但是怎么样,小七,你去吗?”

戚暮自然是非去不可了。

自从重生以后,他还从没参加过这样规模的盛会。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这些都是不亚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世界一流乐团,还有斯威特·谢里、克劳德·波特,这些人都是音乐界里的大师级人物。

于是,一路上郑未乔一直在给戚暮讲述音乐节的事情,等看着戚暮进了公寓大楼后,郑未乔才打算开车离开。他低下头扭了扭钥匙,余光里似乎突然瞥见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但是等郑未乔抬头时,他面前的小路上已经空无一人。

郑未乔愣了半晌,然后笑着自言自语道:“奇怪了,刚才居然眼花了看到闵琛了?还真是眼花了啊。”说着,郑未乔开车便驶离了小区。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距离他的车子不过三米的地方,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正面无表情地低着头与一只肥肥的中华田园喵对视着。那是大眼瞪小眼,两者谁都不肯让步一下。

闵琛就这么低着头与这只挡道的喵大爷对视,就是懒得伸腿往旁边多走一步,放任着五六米宽的道路不肯让步。

而此时,戚暮正巧进了大楼的电梯,他刚才因为音乐节而激动兴奋的心情还没有平息,白皙的脸上也带着一丝欣喜。就在电梯门从两边缓缓拉上的时候,在那狭小的缝隙里,戚暮似乎看到了某个熟悉的身影。

他怔然一呆,等到电梯往上行驶了几层楼后,戚暮才无奈地笑道:“居然看错人了……怎么可能是……闵琛呢?”

打脸这种事,一向来得很快。

不过一周的时间,就在戚暮埋头给自己收拾准备去港城的行李时,叮咚叮咚的门铃声让他感到了一丝诧异,然后很快地站起身,艰难地穿过行李森林到了门前,“吱呀”一声拉开大门。

在四目对视的那一刻,两个人都是齐齐怔住。

戚暮缓缓地睁大双眼,简直是用一种看待外星人的眼神来看门外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他毫不掩饰自己打探的目光,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将这个突然造访的不速之客给打量了遍,最后终于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闵·琛!!!

而门外,这个一向淡漠的男人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红了耳根,但是表面上却依旧冷这一张俊脸,用平淡无奇的语气,低声启唇:“你怕……虫子吗?”

那声音依旧磁性醇厚,那神色依旧淡定沉着,但是这说出来的话——

却像是隔了一个次元的不和谐!

戚暮:“……”

第三十章

进入隔壁的房间前,戚暮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他深吸了一口气轻轻吐出,但是刚踏入这片属于邻居的领土时,还是忍不住为这里和自己房间的差别而怔了一瞬。

这里完全是一派后现代主义的简约设计,入目之处几乎只有黑白两色的对比,硕大的落地窗间透过澄澈和煦的阳光,窗明几净,给人一种干净舒适的感觉。最重要的是……

比自己的房间大了至少有四五倍吧?

心里飞快地闪过这个念头,戚暮赶紧摇摇头将其逐出去。他四处打量了一会儿却仍旧没找着那只万恶的虫子,只得无奈地回首看向闵琛,视线却在触碰到对方的那一瞬间僵滞住。

戚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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