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1章 十年1月15日 晴(2 / 2)
但很多人其实并不明白法家和法治的区别,其实分辨起来很简单的,法家的法是在权之下,上层不受法理约束。而法治的法是框架之内,制衡与权。
两者之间只差一字却谬之千里。
这件事自然会有不少人反对,但赵性却义无反顾的签了大宋新律,并在签署当天便正式生效。限制权力的笼子,在此时此刻,终究是被编织了出来,能不能关得住暂且不论,但起码这个笼子它摆在了那里。
下头的读书人在讨论这个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官家亲自签署并生效的东西,能不能约束官家本身。
答案是能,虽然皇家仍然享有一定程度的豁免权,但这个豁免权和之前的没有做出明确法理指示全靠办案官员主观判断的时代相比,已经是完全不同的意义了。
杀人不犯法的时代从赵性落笔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彻底不复存在了,即便是皇帝本人也不可能再随意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而皇帝犯法也同样需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那还有人问了,皇帝如果想要变更法律不是一样的么?不一样,最高的法典的变更是需要同时得到两个以上的宰相和刑部、大理寺以及宗正寺等多方全部协调下才可予以变更。
这时候就又有人问了,那么如果出现了那种一意孤行的昏君该怎么办,这件事其实也在考量范围之中,赵性拿出了自己提出的议案,便是让金国完颜皇帝成为辅君,正式进入到大宋朝堂的朝政之中。
辅君,这个概念是所有人闻所未闻的,但朝堂上却是没有进行更多的解释,只是说这个议案进入了保留审议阶段,并没有直接执行。
不过即便是如此,赵性的议案也在朝堂之上掀起了滔天巨浪,别说百姓迷糊了,就连文武百官都迷糊。
辅君是什么概念……谁也不知道,但唯一可以说明白的一点,那就是大宋的天似乎真的要变了。
之后还有许多议案也都进入了保留审议之中,当然也不乏那些讨骂的东西,比如垄西刺史提议将西南十五州并入长安府,受长安府统一管辖。
这提案可是被上上下下骂了个通透,因为一旦西南十五州并入长安,那么长安的行政区域就跟金陵的行政区域相差无几,这已经不是小朝廷了,根本就是在分裂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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