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结束了,阿七(2 / 2)
但她并没想胭脂会听宋子烨的话,宋子烨不是崇明国燕王之子吗?胭脂是平凉国的,怎么会听他差遣?
却听胭脂不甘心地喝了句“走!”,只片刻,所有黑衣人便闪身不见了。
秦欢也顾不得那么多,赶紧冲过去抱住了阿七。
翻身一看,见到阿七眼睛还未闭上,心下松了些,抬手就要去为她把脉。
却听阿七道:“不用了,公主。”
原本嘶哑低沉的声音如今更是多了一丝虚弱。
“阿七……”秦欢不知该说什么,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下来,心神也跟着慌了。
“我知道我的身体,不用了。”阿七说的每句话都很费力,似是强压着痛苦,“我可以跟将军说几句吗?”
秦欢抬头看向聂启黎。
聂启黎缓缓地走到阿七面前。
秦欢将阿七放到聂启黎的怀里,却见他微微皱眉。
秦欢看着都为阿七心疼。
突然回想起三年前聂老爹的话:
“两年多前,廷安去边关参军打仗,那丫头就开始闷闷不乐的。毕竟是从小长大的兄妹,那丫头在村里又是个皮猴子。我不在家的时候,还好有她哥护着,不然准被人打得哭鼻涕去。
后来,她哥一去参军,她整个人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也不皮了,不闹了,安静得跟个黄花大闺女似的。
我本以为是廷安走了,她知道没人护着她,性子也就收了。谁知道那天,那丫头一早起来,大半张脸都跟被火烧了似的,完全都看不得。
我问了她好几遍,又担心她身体不适,想带她去看大夫。结果她也没吭一声,拿着包袱就这么走了。”
阿七什么也没说,只让聂启黎解开她左手腕上的绷带。
阿七的左手上有很多的茧子,都是这几年持刀拿剑练出来的,当然也有些重活的成分,刚开始来军营当后勤兵的时候,每天的任务不是砍柴就是搬重物,就是不练剑,手也早就糙了。
但是当聂启黎将她左手腕上的绷带解开时,暴露在外的肌肤纤细光滑,许是长期不见阳光,白皙细腻,在月光下更是如上好的羊脂膏玉般,浮光盈盈,实在不是她臂弯那般粗制滥造,完全想象不出这竟出自同一个人的同一只左手。
然而聂启黎的关注点并不在她这白皙如雪的手腕上,而是——
那手腕上一条银色的手链,一颗颗豆大的绿宝石闪着幽深的光芒,在月夜下诡异得如鬼林幽火。中间一颗有拇指般大小的宝石更是圈着一层银圈,就是在黑暗中也分外惹眼。
这是聂菲生来带有的项链,据说,就是她自己也取不下来。
而现在这条项链就在阿七的手腕上。
无疑,她就是聂老爹苦苦相寻的那个女儿——聂菲。
“你不是在聂家村吗?”
聂启黎看着眼前人,突然觉得陌生。
印象里的女孩是顶美的一个人儿,众星捧月,却又调皮异常。总要给自己惹出多少祸来,然后等着他给她收拾烂摊子。
可现在,这个女孩,却是自己身边最能干的,也最勤快最能吃苦的手下。
阿七看着聂启黎,眸色却深不见底:“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未完成的事,所以我用油灯烧毁了自己的脸,然后毒哑了自己的嗓子,从聂家村走了三个多月来到西阳关参军。
从此做了西阳关军营里的一个后勤兵。为了能够尽快的看到你,我拼命的干,可是两个月,三个月,半年,我还是一个后勤兵!我连见到你的机会都没有。
后来,我终于有机会上了战场,还能替你挡上一刀,从此做了你的护卫。我真的好开心,我努力了那么久,终于可以一直陪着你,看着你。
阿启,阿七这个名字,是因你而存在的。而现在,也该结束了。”
阿七一直看着聂启黎,她撑着最后一口气坚持到现在,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跟他说着她的事。
但她没有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一丝变化。
只有一如既往的冷漠。
正如她跟随在他身边的三年里,他的眼里,从未有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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