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的江小姐(1 / 2)

加入书签

(四)

钟意有恋足癖。这是无论他再怎么样风度翩翩文质彬彬西装革履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他有一个哥哥,小时候每次踢完足球回家就喜欢光着脚丫,脚气特别重,让钟意苦不堪言。也许是物极必反,从那时起,他就对白白嫩嫩的脚丫有一种特殊的痴迷。

他有一个尤其钟爱高跟鞋的邻居,她似乎每天都穿着样式不同的高跟鞋,如果不是那天晚上她拖着一双一次性拖鞋,钟意一定不会发现,她长了一双这么好看的脚——那是一双脚趾白净、指甲圆润、泛着健康的淡粉色光泽的脚,一想到这样一双脚触碰自己的身体,钟意微微颤栗,好在对方并没有注意到他此时的失态。

经过心理医生的疏导,钟意本以为自己的怪癖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结果在狭小的电梯间,多年不见的那种狂热感瞬间袭来,快要冲垮他的理智,让他心乱如麻。

钟意和江铂溪的上下班时间其实是相近的,所以每天早上到了点,他就会躲在门后面,透过猫眼观察着邻居的出门时间,然后装作凑巧的样子。他知道她每天打车去上班,便主动提出送她上班,只不过次数多了,她也察觉出不对劲。大家都是成年人,有好感表现出来便是了,他相信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所以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感情。

前几天下班,听说楼道里的电梯坏了,他既担忧又欣喜。担忧她穿着高高的高跟鞋,要如何迈上这重重高楼;却又期待自己能及时赶到她身边,呵护长着如此一双白嫩小脚的人。

老天还是很眷顾他的,他在楼梯前正好看见面色踌躇的江铂溪。没有多想,钟意把自己的公文包塞到她手上,将带着惊呼的她拦腰抱起。她身材很好,抱起来非常轻松,穿着黑丝的一双腿在中意宛如鱼尾一般面前晃悠,在这种情况下,也不知道是哪根神经不对劲,他好像没谈过恋爱的毛头小子一样,一股脑就告白了。

(五)

看着钟意一口气将自己抱上十三楼,江铂溪心惊胆战。

一面在内心计算自己的体重,回想最近的饮食和健身,担心他负荷不起自己的重量;一面不可避免的肢体接触让她内心久违地小鹿乱撞。

也不知道是因为抱着她上楼,还是因为说了那些让人害羞的话,钟意白净的脸颊染着可疑的红晕。

“你、你脸红什么?”江铂溪很后悔自己的口不择言,因为她刚说完这一句话,猛然发觉自己的脸也烧起来一样的滚烫。

“咳咳、咳,”钟意很刻意地解开了内搭的衬衫扣子,“你脸红什么,我就脸红什么。”

牛逼还是钟先生牛逼,骚话脱口而出。江铂溪内心做了一个“抱拳”的手势,明面上却打开了自家的大门。

“那么,钟先生,为了报答你,要不要来我家吃晚饭?”

她引狼入室的意图很明显,就看这头大尾巴狼上不上钩。

钟意一挑眉,没有犹豫,爽快地点头答应了。

很快他就见识这个女人超出常人的巨大鞋柜,琳琅满目的高跟鞋,一眼扫过去,还可以看见各种奢侈品的Logo。她半弯着腰,包裹在职业套裙下的身体展现出迷人的曲线,从鞋柜底部找出一双男士拖鞋,对他说:“以前朋友经常来我家玩,所以准备了,不介意的话穿这个?”

“你说了算。”

安排好钟意后,江铂溪扶着鞋柜,脱掉了高跟鞋,好奇怪啊,钟意那种炙热的目光,又来了。她不解地将目光投向钟意,对方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所以……这是,喜欢她的表现吗?心中迸发了一种甜蜜的感觉,好似咬开一颗颗奶茶里的爆珠,体会柔韧的外壳下包裹着的甜美。

她一定是寂寞太久了吧,居然这么容易动情。

“喝点什么?”江铂溪问道。

钟意才不会说“随便”那种无聊答案的人,他简洁明了地回答:“水。”

江铂溪笑嘻嘻地从冰箱里拿出一瓶果汁和一瓶矿泉水,然后把果汁抛到他手上。

“你要了,给不给,我做主。”

说罢,她拧开自己手中的矿泉水瓶,“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半瓶。

钟意握着手上不断向外沁着凉意的果汁,觉得那个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的女人很可爱,像一颗耀眼又任性的星星。酸甜的青葡萄汁前赴后继地占领口腔的每一角落,填满他口中的空白。

江铂溪的家设计成简约又不失文艺的北欧风,雾霭蓝的沙发,浅灰色的电视机墙,线条简洁流畅的家具,质地轻薄的窗帘从天花板一直垂到地板,最引人注目的是沙发背后浅绿色墙壁上挂着的各色浓墨重彩的油画,让整个平淡无奇的空间都充满活力起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