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风华 第578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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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千夫长临死前,就只剩下这个念头。

秦琼却根本不在意他想什么,只是把大枪一甩死尸就飞出去,连看都懒得看一眼继续舞枪冲锋。

徐乐的军令里面,最让秦琼满意的一条,就是不许战场割级。

今日阿爷就是要放开手脚杀人的,不管是突厥人还是为突厥效力的汉人,只管放开手脚杀就是了。

割什么级?

那不是耽误光阴么?

有那个工夫,多杀几个突厥人不好么?

再说眼前那么多突厥人,哪里割的过来?

区区一个小军官算什么,那个什么阿贤设还有什么金狼旗,拿了他们的脑袋才有面子。

秦叔宝只觉得自己出世以来,属今天杀得最痛快。

兴起处一声长啸,胯下忽雷驳也是一声嘶鸣,带领着瓦岗骑兵在战场上跑出一道弧形,沿着外沿朝突厥军阵直冲而去!若是此刻在空中俯视就会发现,唐军甲骑已经从一条长龙变成了三条,大军分别顺着三个方向向前推进。

其中以左军、中军推进速度最快而右军稍逊。

但这并不能证明右军无能,相反在这种调度下,右军就像是武师屈肘回臂,任谁都看得出来,一旦这一拳捣出,势必是最为有力也最为致命的一击!阻挡着他们进攻的障碍已经被突破,执必部的大军暴露在骑兵面前。

虽然从人数看,是执必部的兵马占据了压倒性优势。

单是从气势上则是颠倒过来,在徐乐和部下眼中,这些突厥人就如同待宰的羔羊,自己才是猎手。

根本不容执必落落作出反应,三队铁骑便已摧枯拉朽之势撞入了突厥军阵!执必落落布阵自然不会露这么大一个破绽,但是他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对付李世民身上,做梦都没想到,居然会有一支精骑裹粮而行,抛弃了辎重物资,轻骑直进美良川。

更没想到自家部下如此不济,居然连迟滞对方一时三刻都做不到,就被打穿了阵型。

如果仅仅是这样倒也还好,最可怕的是,执必家的那位少汗,自己的好侄儿执必思力,居然也出了问题!

第一千零四十九章 射天狼(二十三)

正如李世民所判断的,执必落落带兵多年,便是草原八大部的阿贤设对比,执必落落的才具也是数一数二。

以他的手段,即便是仓促间被迫改变策略强攻,也不可能露这么大的破绽给唐军。

之所以如此,就是为了引李世民出寨野战,他好一举歼灭唐军骑兵主力。

如果有机会,就让自家兵将裹在唐军败兵里进入军寨趁机夺下营盘。

就算做不到,也能收兵罢战。

只要自己能在野战中大败唐军,阿史那结社率就得承认自己的本事,更无法把令突厥蒙羞的罪名丢到自己头上。

说到底就是只要有一线机会,他就不希望用执必部自家人去打攻坚战,自然是能争取就争取机会。

做戏要做足,这种伏击战要想成功,就得把样子装像,而且各方面都得有人调度。

有人要负责正面战场调度,做到乱中有序既不能让人看出破绽,也不能真的乱套被人一举端了营盘。

又得有人负责指挥外围骑兵,在合适的时机发动围攻,把出寨唐军消灭。

往日里这种事执必落落都是交给麾下大将,可是今日面对李世民这等统帅,他也不敢大意。

是以正面诱敌的指挥自己亲历亲为,而指挥伏兵的重担,就交到了执必思力手里。

虽然自家侄儿有着一堆臭毛病,但是行军打仗的手段还是有的。

而且前者被擒之后,执必思力也算是脱胎换骨。

经历了几次挫折,知道了天高地厚,人也变得可靠多了,不像过去那么骄纵自傲,也不再藐视天下英雄。

自家兄长偏爱这个儿子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在执必家第二代中,论才学天资,执必思力不做第二人想。

之前是因为被宠坏了,所以难免有些纨绔秉性。

如今心性一变,便是个足以独当一面的人才。

执必落落知道自己已经被阿史那家盯上,生怕不知几时就遭了这位草原狼主的暗算,所以也有心栽培侄儿以为日后打算。

让他指挥执必部一万两千青狼骑准备伏击出寨唐军,也是锻炼的一部分。

以执必思力这段时间表现出来的能力,也足以胜任。

军寨里面的唐军不曾出来,反倒是背后来了对手。

执必思力就应该随机应变,调动手中的青狼骑做出应对。

可是当执必思力看到徐乐所打出的军旗,以及一身玄甲头戴怒目金刚面覆跨骑吞龙的徐乐之后,整个人就像被雷劈了一样呆在那里一动不动。

足足有几十吸的时间,既没有军令下达也没有任何言语,就那么木木地立在那一动不动。

仔细看去,就会发现这位执必家少汗的身体在不停颤抖,嘴唇抖动不停,喉咙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却又听不出是什么内容。

只隐约听到一个“败”字!沙场瞬息万变,哪怕是现在的战争节奏没那么快,也不允许堂堂主帅这副模样。

何况徐乐所部本就是以快打慢,纯骑兵杀出,就是为了保持速度不让人有反应机会。

你全神应付还嫌不足,这么一发傻登时就要了命。

执必落落指挥的诱敌部队主要是以步兵为主,其成员大部分是奴兵,再就是掠夺来的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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