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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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出什么事了?”林肯·莱姆问,“布鲁克林的现场?”

这是他打探事情的方式。萨克斯有什么烦心事,通常不会透露详情,甚至不会显露痕迹——跟他一样。他们谁都不会这么问:“怎么了啊?”但是,利用细节之网,比如有关犯罪现场的细节,来掩饰对她心情的询问,有时很能奏效。

“有点问题。”她陷入沉默。

好吧,说说看吧。

他们在中央公园西侧、他的连栋住宅的客厅里。她把钱包和公文包扔到藤椅上。“去洗漱。”她沿着前厅朝底层的卫生间大步走去。他听到萨克斯和他的看护汤姆·莱斯顿互相寒暄,后者正在准备晚餐。

做饭的香味飘散开来。莱姆闻出有煮鱼、酸豆、胡萝卜配百里香;还有一点点莳萝,也许是在米饭里。是啊,多年前发生在犯罪现场的那场事故,伤到了他的脊椎,让他变成一个第四颈椎受损的四肢瘫痪者,他确信自那以后,他的嗅觉——那些机灵的配位体——就变得更加灵敏了。不过,这个推断很简单,汤姆习惯于每周做一顿这种特别的大餐。不管怎么说,莱姆不是个美食家,但如果佐以清冽的夏布利酒,他还是喜欢这些菜肴的。今晚的晚餐就会配上酒。

萨克斯回来了,莱姆追问:“你的不明嫌疑人呢?你是怎么又认出他来的?我忘记了。”他确信她会告诉他。但除非有情况直接涉及莱姆参与的某个项目,不然它往往会像蒸汽一样消失无踪。

“是不明嫌疑人四十。根据那个俱乐部取的名,他就在那附近杀死了受害者。”她似乎有点惊讶他没有记住。

“他逃走了。”

“对。无影无踪。因为电动扶梯的事,当时一片混乱。”

他注意到,萨克斯没把格洛克手枪解下来,放到门口通向前厅的架子上。这说明今晚她不会住在这里。她在布鲁克林有住宅,在两地之间来回跑。或者说,直到最近都是来回跑。过去这几周,她只在这里住过两次。

他还观察到一点:她的衣服干净整洁,没有脏渍和血迹,她下到电梯井去救事故受害者时,必然会染上这些痕迹。不明嫌疑人的脱逃,还有电动扶梯事故——发生在布鲁克林,她可能回过家洗澡换衣服了。

这样的话,她既然还要打算离开,为什么会开车从布鲁克林跑到曼哈顿,跑回这里呢?

也许是为了晚餐?他希望如此。

汤姆从过道走进客厅。“给你。”他递给她一杯白葡萄酒。

“谢谢。”她啜了一口。

莱姆的看护身材修长,像诺帝卡的服装模特一样英俊。他今天身穿深色休闲裤、白衬衣,系着柔和的紫红色和粉色领带。莱姆用过的看护里,数他最讲究穿着打扮。如果说他的这身行头好像有点不切实际,那么重要的部分还是做了处理:他的鞋子是实心胶底的,方便他将身材结实的莱姆在床和轮椅之间安全地搬来搬去。还有一样配饰:后兜里露出一小截淡蓝色乳胶手套,这是用来处理大小便的。

他对萨克斯说:“你真的不留下来吃晚餐吗?”

“不了,谢谢。我还有别的安排。”

疑问是解决了,但语焉不详,只是让她此刻的露面显得更神秘。

莱姆清了清喉咙。他瞟一眼他的空杯子,杯子放在轮椅一侧齐嘴的位置(杯架是轮椅的第一个配件)。

“你已经喝了两杯。”汤姆告诉他。

“只是一杯,你分成了两杯。事实上,如果我好好看看那个量,我喝的还不到一杯。”有时他会为了这事跟汤姆抗争,多数时候则是乖乖听话,但今天莱姆不算真的脾气坏,他为授课的进展感到开心;但另一方面,他也觉得心烦意乱。萨克斯怎么了?不过,就别细究了吧,最主要的是,他想再来点该死的苏格兰威士忌。

他差点加上一句,这真是糟糕的一天。但这不是事实,今天过得很愉快又平静,不像他在辞掉警察局的顾问工作前,很多次因为追捕凶手或恐怖分子而几近发疯。

“求求你,多谢了。”

汤姆满脸怀疑地看着他,犹豫了一下,然后从格兰杰酒瓶里给他倒了一点酒。该死的,这家伙把酒瓶放在架子上够不到的地方,就好像莱姆是个学步的小孩,着迷于装有水管清洁剂的彩色罐子。

“晚餐还有半小时就好了。”汤姆说完就走了,回去守着用慢火炖煮的大比目鱼。

萨克斯啜了一口葡萄酒,目光扫过挤满维多利亚式客厅的刑事鉴定实验室器材:电脑,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弹道检测仪,密度梯度测量仪,摩擦嵴成像遮光罩,多波段光源,扫描电子显微镜。这些,再加上几十张检测台和数以百计的工具,把这个客厅变成了一个刑事鉴定实验室,让很多小警察局——甚至中等规模的警察局羡慕不已。许多器材现在都盖着塑料防水布或棉布,跟它们的主人一样处于空闲状态。除了教书,莱姆仍旧给民事案件当顾问,但他的大部分工作是为学术杂志和专业杂志撰稿。

他看到她将目光投向一个昏暗的角落,那里放着六块白板,过去用来记录萨克斯和莱姆以前的徒弟、巡警罗恩·普拉斯基从犯罪现场搜集的证物。三人组,再加上另一名来自犯罪现场调查组总部的警察,在白板前或坐或站、开放思维,一起讨论罪犯的身份和行踪。现在白板背过脸去对着墙壁,似乎在怨恨莱姆再也不需要它们了。

过了一会儿,萨克斯说:“我去看了那个寡妇。”

“寡妇?”

“桑迪·弗罗默,受害者的妻子。”

莱姆过了一小会儿才明白,她说的不是不明嫌疑人四十杀害的那个人,而是死于电动扶梯事故中的人。

“你去传达死讯?”刑事鉴定人员,比如莱姆,几乎从来不会担负这种艰巨的任务,去解释某位爱人已不在人世。

“不是,只不过……格雷格,那个受害者,想要我告诉她,他很爱她和他的儿子。他临死前说的,我答应了。”

“你真好。”

她耸耸肩。“那个儿子十二岁,叫布莱恩。”

莱姆没问他们怎么样。这种问题,都是口头上的空话。

萨克斯双手握着葡萄酒杯,走向一张没有消过毒的检测台,靠在上面。她回望着他直直的双眼。“我差点就得手了。几乎快逮到他了,我是说不明嫌疑人四十。但随后就是那起事故,那部电动扶梯。我必须作出抉择。”她啜着葡萄酒。

“做得对,萨克斯。毫无疑问。你只能那么做。”

“我去追捕他,只是巧合——没有时间集结一个完整的抓捕小组,一点时间都没有。”她闭上眼睛,缓缓摇头,“商城人流量那么大,没法做到不慌乱。”

萨克斯评判起自己来甚为严苛,而莱姆很清楚,临时抓捕行动的困难情形,对某些人来说或许可以减轻心里的刺痛,但对萨克斯来说并不会。他现在就看到了这种表现:萨克斯将一只手伸进头发里抓头皮。随后,她似乎感觉到自己在做什么,停了下来;但没过一会儿,她又开始重复这个动作。她是个活力充沛的女人,有明快的一面,也有沉郁的一面,两者合为一体。

“证物鉴定呢?”他问,“不明嫌疑人留下的证物?”

“他坐在星巴克,那里没有多少证物。不明嫌疑人听到格雷格·弗罗默的尖叫,跟所有人一样看过来。我在他的视线范围内,我猜他看到我腰带上的枪或警徽了。他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或者产生了怀疑。因此他赶紧溜走,把所有东西都带走了。我们在桌位上找到一些微物证据,但他在那里只坐了几分钟。”

“逃跑路线呢?”虽然莱姆不再为纽约市警察局效力,但这种显而易见的问题自然而然就脱口而出。

“装卸区。罗恩、证物搜集小组和第八十四分局的人在那边搜查,可能还有后续路线需要搜查。我们再看看。哦,我还给自己招来了一个射击小组。”

“为什么?”

“我朝电动扶梯的驱动器开枪了。”

“你……”

“你没看新闻吗?”

“没有。”

“受害者并不是卡在扶梯的台阶上。他掉了下去,落在驱动器的齿轮上。那里没有电源切断开关。我朝驱动器的线圈开枪。太晚了。”

莱姆仔细想了想这件事。“枪击没有造成人员伤害,所以他们不会让你行政休假。一两周后你会收到一封‘无异议’的信函。”

“希望如此。第八十四分局的警监是支持我的。只要没有记者拿警察在商城开枪的报道,来成就自己的事业,我就不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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